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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懷榮 我在2003年2月被派出所強行抓到縣看守所後被轉到市洗腦班,長達50餘天,在那�堨早怢C天給我進行強行洗腦,由於自己有執著,讓邪惡鑽了空子,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寫了“四書”,給大法抹了黑。在這裡我嚴正聲明,以前在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行為全部作廢。以後一定要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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