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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春苓

    1996年8月份,我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使我的家庭得到了和睦,身體得到了健康。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江××流氓集團下令鎮壓法輪功,我們的集體煉功環境就遭到了破壞,鎮政府聽信了江氏集團的謊言,瘋狂迫害法輪功,把全鎮的煉功人全部強迫組織起來,不讓我們回家,又叫每一個人交上1000元錢,才讓回家。1999年11月份,我正在家吃晚飯,派出所的惡警又闖入我家,強迫把我帶到派出所,敲詐1400元。2000年6月的一天,惡警又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把我捆在鐵椅子上,問我煉還是不煉,我說煉,就抽我的臉,又把我拖到外面曬太陽,非法關押6天,罰款3000元。2001年6月份的一天,惡警又闖入我家,把我強行非法綁架到鎮洗腦班,因為我以前學法不深,向邪惡妥協了,神智不清時寫了“悔過書”,回到家後,同修和我一起學法,我馬上清醒了,後悔不已。現嚴正聲明,在邪惡高壓迫害下,所有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悔過書”,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向世人講清真象,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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