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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巖銘 我99年有幸得大法,成為一名大法修煉者。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99年11月被強迫寫所謂“保證”,我寫了有損大法形象及師父名譽的、作為大法修煉者絕對不能寫的內容,做了對不起師父及大法的事。在此我鄭重聲明,99年7.20以後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都作廢。此後,將儘自己一切所能,向世人講清真象,緊隨師正法進程,走好大法弟子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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