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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東芳 7.20前,我家是學法煉功小組,7.20開始時我家被抄後,警察幾天就來我家一次,讓我寫甚麼“認識”,簽甚麼字,我當時都拒絕了。後來我愛人(不煉功)單位領導和他們的上級領導都找他談話,在這種情況下,我愛人找他單位同志寫了一份甚麼東西,具體內容我們都不知道,但是最後的署名確是我。有一天警察又來我家時,我愛人把這份東西交給了警察。幾年過去了,今天,在同修的幫助下,我認識到這也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助長了邪惡,給大法抹黑,辜負了師尊的慈悲苦度,決心在今後的正法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特此聲明這份東西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4/730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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