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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夏蜜花 2001年3月的一天,晚上十來點鐘,4、5個惡警來我家一問,我還煉功,就抄家,抄了幾份資料和師父的幾篇經文,並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了我幾個小時,我沒配合。當晚凌晨兩點,把我送到戒毒所。一個多月才來提審,關了我兩個月。後來兒女們找關係把我接出來,惡警還要我寫“保證”,我不寫,最後惡警自己寫,但是他沒有按照我說的寫,非要我簽字,我也簽了。當時出來我寫了“聲明”,今年才知道沒發出去,所以今天重寫,聲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統統作廢。以後就在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上精進,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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