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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法輪大法學員、邱岳林 因在2001年1月19日,大抓捕時我被關進拘留所,在高壓、恐嚇下寫了“保證書”、“悔過書”、“簽字”等,後在同修的幫助下,師父一再給機會,自己通過學法修煉,深深認識到這是自己學法不深,執著太重的結果,給大法帶來損失。為了對法負責,對自己負責,現嚴正聲明,在高壓、恐嚇下所寫“保證書”、“悔過書”、“簽字”等不符合大法的東西,聲明作廢。今後一定堅定信念,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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