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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德明 我在勞教所被強迫寫的“悔過書”、“揭批書”,非法勞教期滿後地方強迫我寫的“保證書”等等,一律作廢。我一定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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