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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逸華 我是99年2月得法的,當7.20魔難降臨時,大法受到了不公對待時,我於2000年3月上書人大信訪辦,為老師說句公道話,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因此受到多次審查魔難。2001年10月被送到洗腦班進行45天的所謂學習,在這期間失去了人身自由,由於本人學法不深,在各種壓力下,不情願的違心寫了所謂的“三書”。事後後悔莫及。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今天我嚴正聲明我在學習班上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堅決緊跟師父,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以實際行動抓緊實修,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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