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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淑文、陳淑娟

    我於96年幸得大法。2002年3月18日晚十點半,一幫惡警闖入家中,將我強行綁架送入看守所,於2002年8月20日送入洗腦班。由於學法不深,讓邪惡鑽了空子,寫了“悔過書”,之後又欺騙其他學員。慈悲偉大的師父不但沒放棄我,還點化我,使我漸漸醒悟,明白了我所以接受洗腦是被邪惡舊勢力利用了,做了錯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所說、所寫全部作廢。重新開始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做一個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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