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美玲 我在2000年10月1日進京上訪,被惡警抓到駐京辦事處。強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否則就勞教。當時有怕心,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我現在鄭重聲明:“保證書”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