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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翠娥、盧志明 2002年底,在學校附近講真象,被兩個學生舉報了,當時就被抓去非法拘留,大概二十天後,把我們送到洗腦班強化洗腦。因為法學得不好、自身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配合邪惡寫了“保證書”和批判大法的“材料”,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我們特此嚴正聲明:以前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們要加倍彌補自己的罪過,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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