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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浩然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因此做了有損大法的事(將大法書等材料上交)。當時由於學法的信心不堅定,在邪惡的欺騙和高壓下,寫了“悔過書”、“保證書”,現聲明全部作廢。通過以前的教訓,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今後一定要好好學法,事事與大法對照,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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