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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 在7.20以後由於在邪惡殘酷迫害下,在怕心的指使下,把“法輪大法”條幅給毀了,做出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事,是有罪的。現在我鄭重聲明,我錯了。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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