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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黃淑英

    我1998年秋天得法,1999年7.20以後,全國上下迫害法輪功很邪惡,只要堅持修煉就把你抓進監獄,不寫“保證書”就不給開工資。1999年11月,我到單位開工資,工資員說:“不寫『保證書』不給開工資,只要寫個『不煉了』就行,這是上邊頭頭的意思。”當時我沒有意識到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因而為了開工資寫了“保證書”。2000年7月,由於單位上報,派出所惡警把我抓到監獄,半個月後我出來了,單位不讓我上班。我說了“不煉”的話。現在我知道了,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師尊這樣苦心度我們,我不應該說“不煉了”,即使是被逼迫不是真心的,我知道這是污點。所以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凡是寫了或者說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全都作廢。現在我向師父保證,今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在任何環境下,我都要走正走好師父給我指引的、安排的修煉的路,當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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