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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文麗

    修煉以來,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情的帶動下,曾於2000年進京證實大法後,被邪惡逼迫利誘,寫了“保證書”和“認識”。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出來後,痛不慾生。痛定之後,在師尊的點化下,我重新站了起來,並在師尊的呵護下,走過了許多艱險的路。然而,修煉不是一帆風順的,2003年秋天,邪惡之徒又一次來我家中騷擾,當時我正好有一個沒暴露的同修在我家,當時警察敲門時,我帶著怕心,讓同修躲起來,可我們卻都沒有想到不給開門,發正念趕他們走,不自覺得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使它們又有了一次迫害我的藉口。當我打開門時,我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怕心,並主動向警察洪法,講真象,兩個警察靜靜的聽著,近兩個小時,我的怕心沒了,卻有了一種放鬆的感覺。最後警察說:“修真善忍沒有錯,但是我們也是例行公事。”這時我沒有任何防犯之心。當警察突然問我還看甚麼書時,我脫口說出:“一本手抄件。”沒有想到,不該說的不說。結果,警察一定要帶走,雙方僵持不下,我因正念不足,沒有壓倒對方,它們邪惡的一面暴露出來了,說要翻,我雖然仍在發正念,卻不穩了,因家中有沒暴露的同修。最後用人的觀念衡量,還是把那本手抄件交了出去,我對他們明白的一面說:“帶回去好好看一看吧,絕對不能毀掉,那是犯罪。”那兩個警察答應不毀,說等法輪功有說法時,再還給我。

    事過後,我向內查了一下,自己有承認邪惡安排的一面,在抄書時,我就想,把其他的書都藏起來,只留手抄件,就是帶走,我還有其他書。這一念之差,求來了這次的教訓。雖然沒有更大的損失,但這也是出賣佛的表現呀。結果,身體狀態明顯下降,我知道這是悟性和心性太差的表現,交書的動機也是有保護自己的意識,是邪惡的,自私的,一直想寫出來。修煉是嚴肅的,不能給自己找一點藉口,維護法是我們的使命,來不得半點馬虎,不能自我開脫。否則就不是修煉而是維護舊的觀念,舊的勢力。寫出來是暴露自己的“私”,也是提醒同修。我在此聲明,那次交書是錯的。我們無論在甚麼時候,都必須牢記師父的教導:“無論在任何環境下都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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