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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兆坤 2001年9月3日,我與另外兩同修貼真像資料,被惡人舉報,警察非法劫持我們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抄家,向他們洪法,因不放棄修煉,非法拘留17天,仍然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進行迫害,因有執著,正念不強,沒在法上認識法,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給正法和救度眾生造成了損失,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在此嚴正聲明這期間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東西及思想、行為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包括四書、筆記、簽字、指紋、信等)。認清邪惡迫害的本質,就是毀滅生命。是慈悲苦度的師父給犯過錯的同修一次能彌補過失的機會。我要珍惜這次機緣,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洗刷污點。按照大法的標準和師父的要求做,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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