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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昌英

    我學法後受益很大。2002年11月,因學法不深,出現漏洞,被邪惡鑽了空子,在散發真像資料時被抓。他們到我家抄家,又把我帶到派出所。審問我的過程中,我堅決不配合邪惡,他們沒辦法將我送到看守所,第7天將我送到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在勞教所我堅信大法,不配合邪惡,甚麼也不說,也不寫,最後他們把寫好的材料拿來強制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在邪惡的勞教所非法關押我8個月,後因身體出現病態“保外就醫”。我回家後很苦悶,心知對不起師父的教誨,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我決心從新走入正法行列中來,走好師父指引的每一步,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並聲明:我以前在派出所、勞教所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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