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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漢珍 由於自己沒有把自己當成修煉的人,這次在勞教所裡自己的主意識不強,配合了邪惡,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對師父、對大法不尊重,違背自己的誓約。在這裡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寫、所說,包括99年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自己尊重師父、尊重大法,修正自己,按照師父講的“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正念正行”,堅定實修,加倍彌補自己給師父、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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