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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錫蘭 我於2000年5月到北京上訪,我單位保衛處把我送回單位。由於公安局的干預,第二天在公安局寫了“保證書”。我老伴和女兒也被逼寫了“保證書”。由於我學法不深,給大法留下了污點,愧對師尊。愧對大法。現在嚴正聲明,所寫的一切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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