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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廣報 我92年得法,修煉幾年來,使我身心得到難以言表的好處,隨著心性的提高,在法理上有所認識,使我悟到了怎樣做人、做個好人、做個超常的人。99年7.20大法被誣陷。我農曆2000年10月5日開始發放傳單,被邪惡非法拘留15天,罰款4000元。在邪惡威逼下,花了一萬餘元。為了避開邪惡干擾,不得不離開家鄉外出打工生活。2001年回家鄉打工,被邪惡又帶到洗腦班。在邪惡的威逼下,寫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對不起同修的話。在此嚴正聲明:我講過或寫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9/73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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