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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鄒春英 我於2003年9月的一天去農村講真像、散發傳單。被惡人舉報,惡警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由於自己有怕心、執著心,基於想出獄,將於我聯繫同修的名字說出來,並簽了字。說完以後,自己悟到不應該配合邪惡,出賣了同修。現在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9/73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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