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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莉
我叫王莉,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中,我一直按照李洪志老師法中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處處按“真善忍”宇宙最高特性的要求做。做事先想到別人,處處為別人著想,身體得到淨化,心性得到提高。六年多再用不著吃藥,真正達到了身體健康。 99年7月法輪大法被無端迫害後,我因堅持修煉,被單位除名,失去了工作。後來,我到天安門請願、上訪、被公安局非法拘留多次,後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6月1號我被送往勞教所,在裡面我們受到非人道處罰。開始罰站一個星期,長期不讓洗澡,成天叫被監規,背不下來就挨電。大法弟子們問他們:我們沒犯法,憑甚麼叫我們背監規?我們不是犯人。後來,看我們不背,他們就拿電棍電我們,不許我們向外面說,不許申訴。在此勞教所關了1個多月後又被送到另一勞教所。 到了勞教所,獄卒成天強制灌輸惡毒謊言,強制讓我們放棄修煉大法,不寫“保證書、決裂書”,就對我們進行非人道體罰。白天幹活,晚上不讓睡覺,進行精神上折磨。叫我抄寫違反國家憲法的“23號令”,還要抄“老三篇”,抄不完不讓休息和睡覺。一連五、六天不讓睡覺,有時一天24小時不准合眼。我沒寫“保證書”,他們就叫我白天站著,晚上“談話”,一打盹就讓犯人對我拳打腳踢。,我向韓隊長說:你們這樣做不符合所規,不許打人,不許體罰。他們就加倍體罰我。後來,我身體狀況有所下降,眼睛由於長期煎熬後失明。在他們逼迫下,一時意志薄弱,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決裂書”,給法輪大法造成了損失,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 現在我嚴正聲明:堅決撤回在勞教所裡被強迫寫的所謂“保證書、決裂書”等材料,裡面的內容決不是我本人要表達的真意,裡面的內容是不真實的,而且有迫害、攻擊大法和李老師的不真實的謠言。為此,本人為了澄清事實真象,特此聲明:以前我所寫的不符合法輪大法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李洪志老師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4/110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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