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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代文清 我由於學法不深,怕心所致,在2002年派出所到我們村讓我們按“手印,寫“不煉”。通過學法和師父的新經文,還有同修的幫助,認識到錯誤。特此聲明,我按的手印、寫的“不煉功”全部作廢。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補回對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30/735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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