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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尚利 我是96年4月份得法的,在2000年我在工地施工期間,由於房東舉報,於11月份晚上11點鐘被派出所非法綁架,把我帶到派出所,把我的所有的大法書全部沒收了,當晚把我用手銬、腳銬銬在鐵凳子上,第二天審訊做筆錄時,由於我學法學得不好,有怕心,說了妥協的話。2003年我在磚廠工作時,由於壞人舉報,3月15日被派出所綁架,當時把我從同修那�堮野h準備發的真象資料和傳單都被他們收去了,當時我老伴也被他們帶去了(我老伴不煉功),問她傳單哪來的?惡警最後甚麼都沒問出來,後來又問我們還煉不煉?老伴說,“你們不讓煉就不煉吧!”最後叫我簽字,我想這話也不是我說的,簽就簽吧,當時還覺得對了。通過學師父的海外講法,和閱讀《明慧網》文章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是向邪惡妥協了,屈服了,我錯了,所以我鄭重聲明我以前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跟師父走好,堅決不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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