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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桂英 2003年5月3日晚惡警到我家抄家,沒搜到甚麼就把我帶到派出所,逼迫我寫“不煉”的保證。當時我正念不強,在怕心的作用下,順從了邪惡,寫了“不煉”,我做了一件最對不起師父的事。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奮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73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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