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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建 我從勞教所回來,公安局四處找我。當時我正念不強,說了一些大法學員不應該說的話,也就是妥協。今天我特此聲明,那時說的一切作廢。嚴格要求自己,時刻按大法修煉人的標準做,聽師父的話,真正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4/738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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