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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訓英

    我在江氏集團、邪惡舊勢力的迫害和干擾下,於2001年3月6日深夜12點多被三名警察綁架到解放路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逼供。但我始終相信自己沒有任何錯,對大法堅信,也沒講過對大法不起的言論。由於那時我學法不精進,在他們聯合我單位的迫使下,我聽了邪惡的擺佈,寫了“認識”,內有不符合大法要求、承認邪惡舊勢力對大法的迫害的話。現我特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認識”作廢。我要堅決跟隨師父,處處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正念正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6/73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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