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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雪梅 99.7.20期間,單位領導叫我寫“保證書”。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迫於壓力,很不情願的寫了,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在這裡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論和行為全部作廢。今後我決心做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緊跟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7/74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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