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王淑華
在拘留所裡寫的“不煉功、不上訪”,宣佈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5/11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