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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洪棟 我在1998年春天得法修煉。1999年7月20日進京護法被劫回。在鄉派出所、縣拘留所因學法不深,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現借《明慧》一角鄭重聲明作廢。今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7/74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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