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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玉蓮

    我於2002年9用15日被縣公安局、政法委把我帶到了“610”辦公基地進行強行洗腦,經過三個月的時間,沒有達到邪惡的目地,就採取了更邪惡的迫害。於2002年12月20日把我送到了勞教所勞教一年,在這期間它們用最卑鄙的手段強制我寫“三書”,我拒絕寫,它們就罰我,不讓我睡覺,惡警利用吸毒勞教人員監視我,三九天讓我站在水房裡還讓我把鞋脫了,不讓穿棉衣,就這樣我還是向她們講真像、證實法,它們看到我還是不寫,就把我拉到院裡站,就這樣折磨摧殘我。在邪惡的迫害中,由於我思想中還有人的東西沒放下,在邪惡的逼迫下,表現出了常人的心,寫了大法弟子不該寫的東西。後來,神的一面使我認識到我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得挽回損失,在思想中想起師父“堅不可摧”這句話,要全盤否定邪惡的安排,師父說了算。我要正念正行。惡警找我談話時,我告訴她“法輪大法是正法”,並聲明我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這一下把惡警給驚呆了,它認為我在戲弄它,讓吸毒的勞教人員拳打腳踢我,把我打得眼裡充血,時不時的打我罵我,就這樣我被邪惡非法迫害了一年。我發正念時看到邪惡的黑手氣急敗壞咬牙切齒,認為我戲弄了它們,它們要摧殘我,結果還是被師父給我的強大功力把邪惡清除了。我再一次嚴正聲明,在勞教所邪惡逼我所寫的全部作廢。我要緊跟師父正念正行。走好走正自己的路,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8/74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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