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鳳英 我於九七年有幸得法,但平時學法不認真精進,對身邊發生的事不能用法去對照,認識事物發生的本質。所以在九九年這場史無前例的對大法、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運動中,沒有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而是在重大的是非問題上不能明辨是非,受到了一些邪悟者的誤導。因此,在洗腦班上寫了一些對大法、對師父誹謗的有罪的話。今天回想起來,為甚麼自己不能做好,過好這一關,主要還是自己的問題:沒有學好法!感謝師父給我一個悔改的機會。今後在學法上要精進,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特此聲明:凡是過去對大法不利的言行聲明作廢。迷途知返,做好今後應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0/743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