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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顧學平 我是95年得法的,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在99年7.20開始的邪惡舖天蓋地的高壓下,由於學法不深,違心的向邪惡交了部份大法書和資料。在師父蒙冤、大法蒙難時,做了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又在2000年10月∼2001年4月兩次遭當地公安非法拘留期間,雖堅持不放棄修煉,卻在某些方面配合了邪惡,如在“筆錄”和“處分書”上簽了字,默認了邪惡的迫害。每當想起這些有損大法的行為就深感痛悔。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99年7.20後至2001年4月期間,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在派出所和看守所裡簽字的“筆錄”和“處分”無效。我一定按師父的正法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在神的路上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0/74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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