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惠蘭 我是1999年7.20以前得法的,由於自己沒有嚴格要求自己,學法不深,沒有真正的認識到大法深遠、偉大的歷史意義,在99年7.20江××邪惡流氓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時,由於怕心,燒了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造下了天大的罪業,現在我已回到了大法修煉中,我以前對大法做的錯事、說過不敬的話,嚴正聲明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1/7433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