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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淑梅 1996年我修煉了法輪大法。19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後,我去北京上訪,在途中被抓回送到當地派出所,強制我寫了“保證書”,1999年冬,派出所又到我家強制我按了手印。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強制高壓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堅定修煉,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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