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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桂英

    十六大的前幾天,鄉派出所將我抓去,抄了我保留的幾張大法宣傳圖片,就把我送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在所裡被逼不過說了“不學、不煉”的話,如今回想起來很不應該,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為此特嚴正聲明:以前在拘留所說的“不學不煉”的話一律作廢。以後要緊跟師父正法,一定做好三件事,成為一名名符其實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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