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兆玉

    我在1996年8月5日幸得大法,在1999年7月20日法難之時、我也受到考驗。派出所強行抓我到派出所關了三天。這時家中兒子、女兒、兒媳被強迫為我寫了“保證書”,我簽了字。並強行抄了我家。他們脅迫我丈夫寫了“保證書”、又叫我簽了字、強行兒子、女兒、兒媳替個人寫了“監督保證書”。這一切都是在逼迫下做出來的。在此我嚴正聲明不管是家人或是我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師尊的所有的“保證書”聲明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尊師要求做好的三件事、精進不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