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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福根 2001年2月28日,邪惡強制我到洗腦班洗腦,由於我心性不穩,說了不該說的話,寫了不該寫的東西,給大法造成損失,特嚴正聲明:所有不該說的、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作廢。加倍彌補、抓緊時間,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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