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培香 在1999年7.20的邪惡的迫害下,我對大法說了不應該說的話,我的家人對師父說了不尊敬的話,不管我的家人還是別人代替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不應該寫的言行統統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嚴格要求自己,彌補損失,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1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