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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鳳英 我在2003年4月份發真像資料被惡人告發,送到勞教所,被非法勞教2年。因有高血壓、心臟病,家�堣H給我辦保外就醫。在家期間,勞教所叫我一個季度寫一份“思想匯報”。我堅決不配合,不寫。所以家�堛漱H偷偷的給我寫。我堅決不承認它,特此聲明作廢。我一定要做好三件事,講清真像、救度世人,做一個正法時期的真正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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