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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瑞華 我在1998年修煉法輪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能夠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使自己身心受益的。在1999年7.20邪惡的迫害下,自己對大法說了不應該說的,寫了不應該寫的一律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 4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4/74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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