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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明華

    我在一次寫大法標語時被抓,送到洗腦班,裡面警戒很嚴,它們用的是高壓、欺騙手段,當時由於我對大法學的不深,使我邪悟寫了“三書”,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說了不該大法弟子說的話,出來後,在同修的幫助下,經過學法使我醒悟了,認識到以上所寫的、做的、說的都是屬於邪惡所需要的,現在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5/74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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