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佳芳

    我1996年得法,從修煉大法以來,按照“真善忍”修煉自己,身心得到了淨化,1999年邪惡迫害大法以後,去北京的路上被抓,被關,被打罵,罰過款。由於學法不深,被逼迫寫過“悔過書”,簽過的名,進過洗腦班,被邪惡帶動下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我現在非常後悔,我對不起大法,更對不起救度我的恩師,特此聲明,我寫過的“悔過書”,簽過“不煉法輪功”的名及進洗腦班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跟隨師父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5/7474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