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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桂欣

    在2003年5月12日晚上我出去貼大法真像標語,被邪惡看見,報了“610”,而後又把送到公安局住了32天,再送進洗腦班,被逼下我寫了“保證書、決裂書”等,這些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多學法,多講真象,緊跟師父正法到底。我應該按照師父“真善忍”做,為了救度眾生,向世人講清真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5/74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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