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桂英 2002年4月22日,我被派出所惡警抓走,無辜被拘留15天,後又被送進洗腦班25天,強行洗腦洗腦,在這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其他人所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助師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5/7474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