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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東志 我1997年得法,99年7.20江××邪惡集團迫害大法後,我聽信了謊言,燒燬、撕毀了大法書,罵師父、罵大法,在同修的幫助下,我漸漸明白了真象。現在我痛悔自己以前的行為,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不好的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6/74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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