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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艷萍 我99年3月喜得大法。7.20以後,有人把我舉報給派出所。派出所叫我寫“保證書”,我向他們講真象,他們說讓我簽字就行。當時沒有多想,就在“三不”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其實是怕心造成的,給大法帶來了不良影響。我在此聲明:我簽字的“保證書”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不好影響,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74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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