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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祁佩珍 我於96年10月得法,法輪大法是至高無上的大法,我是親身受益者。大法遭到迫害後,因我堅持修煉,當地公安、街道、社區常到我家騷擾,用卑鄙手段害人。2003年1月街道幹部拿著“三書”找我。因我沒在家,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在被威逼下,違心的替寫了。我是絕對不能承認的,特此聲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安排。在今後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成的損失。堅定跟師父走,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8/749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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