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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亞傑 今年3月中旬“兩會”期間,派出所民警來我家把已經寫好的“不再修煉法輪大法”的邪惡材料讓家人代簽我的名(因當時我被迫離家),這種行為是對大法的犯罪,也是對本人的污辱,我堅決反對,永遠不承認!珍惜修煉機緣,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8/749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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