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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亞傑

    今年3月中旬“兩會”期間,派出所民警來我家把已經寫好的“不再修煉法輪大法”的邪惡材料讓家人代簽我的名(因當時我被迫離家),這種行為是對大法的犯罪,也是對本人的污辱,我堅決反對,永遠不承認!珍惜修煉機緣,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8/74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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