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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費雲祥 本人於2000年,在警察的威逼下,在名利心的驅使下,兩次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但是不是自己真實的心理狀態,事後感到自己做錯了,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聲明所寫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錯,“堅修大法緊隨師”,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5/11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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